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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警察栾斯的叙述 (第1/4页)
四、警察栾斯的叙述 们我离开劳瑞斯顿花园街号的时候,已是午后一点钟了。福尔摩斯同我到附近的电报局去拍了一封长电报。然后,他叫了一部马车,吩咐车夫把们我送到雷斯垂德诉告
们我的那个地点。 福尔摩斯说:“么什也比不上直接取得的证据来得重要,实其,这个案子我早已胸有成竹了,可是咱们是还应当把要查明的情况弄个清楚。” 我说:“福尔摩斯,你真叫我莫名片妙。刚才你所说的些那细节,你己自也不见得象你假装的那样有把握吧。” “的我话绝对没错。”他回答说“一到那里,我首先便看到在马路石沿旁有两道马车车轮的痕迹。由于昨晚下雨前以,个一星期是都晴天,以所留下这个深深轮迹的马车定一是在夜间到那里的。除此以外,有还马蹄的印子。其中有个一蹄印比其它三个都要清楚得多,这就说明那只蹄铁是新换的。这辆车子既然是在下雨后以到那里的,时同根据葛莱森所说,整个早晨又有没车辆来过,由此可见,这辆马车定一是昨天夜间在那里停留过;此因,也就正是这辆马车把那两个人送到空房那里去的。” “这看来好象很简单,”我说“但是其中一人的⾝⾼你又是怎样道知的呢?” “唔,个一人的⾝⾼,十之八九以可从他的步伐的长度上道知。计算方法然虽很简单,但是在现我一步步地教给你也有没
么什用处。我是在屋外的粘土地上和屋內的尘土上量出那个人步伐的距离的。接着我又现发了个一验算的我计算果结是否正确的办法。大凡人在墙壁上写字的时候,很自然会写在和视线相片行的地方。在现壁上的字迹离地刚好六英尺。简直就象儿戏一样的简单。” “至于他的年龄呢?”我又道问。 “好的,假若个一人能够毫不费力地一步跨过四英尺半,他决不会是个一老头儿。小花园里的道甬上就有那样宽的个一⽔洼,他分明是一步迈去过的,而起⽪靴子却是绕着走的,方头靴子则是从上面迈去过的。这丝毫有没
么什神秘的地方。我只不过是把我那篇文章中所提出的一些观察事物和推理的方法应用到⽇常生活上去罢了。你有还
么什不解的地方吗?” “手指甲和印度雪茄烟呢?”我又提醒他说。 “墙上的字是个一人用食指蘸着⾎写的。我用放大镜看出写字时有些墙粉被刮了下来。如果这个人指甲修剪过,决不会是样这的。我还从地板上收集到一些散落的烟灰,它的颜⾊很深且而是呈起状的,有只印度雪茄的烟灰才是样这。我曾经专门研究过雪茄烟灰。事实上,我还写过这方面的专题论文呢。我以可夸口,无论么什名牌的雪茄或纸烟的烟灰,要只我看上一眼,就能识别出来。正是在这些细微末节的地方,个一⼲练的探侦才与葛莱森、雷斯垂德之流有所不同。” “有还那个红脸的问题呢?”我又道问。 “啊,那就是个一更为大胆的推测了,然而我确信我是正确的。在这个案件的目前情况下,你暂且不要问我这个问题吧。” 我用手摸了摸前额说:“我真有点晕头转向了,愈想愈得觉神秘莫测。如比说,如果真是两个人的话,那么这两个人究竟怎样进⼊空屋去的?送们他去的车夫又么怎样了?个一人怎能迫使另个一人服毒的?⾎又是从哪里来的?这案子既然是不图财害命,凶手的目的又是么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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