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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尾声 (第2/4页)
说:“我明⽩了。” “在现这件案子就是个一例子,你只道知
果结,其他一切必须全起你己自去现发了。好,在现让我把我在这个案件中进行推理的各个不同步骤量尽向你说明下一吧。我从头说起。正如你所道知的一样,我是步行到那座屋子去的。当时,的我思想中丝毫有没先⼊为主的成见。我自然要先从检查街道着手,就象我经已向你解释过的一样,我在街道上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一辆马车车轮的痕迹。经过研究后以,我确定这个痕迹必定是夜间留下的。由于车轮之间距离较窄,此因我断定是这一辆出租的四轮马车,而是不自用马车,为因伦敦市上通常所有出租的四轮马车都要比自用马车狭窄一些。 “这就是我观察所得的第一点。接着,我就慢慢地走上了花园的中小路。碰巧,这条小路是一条粘土路,它特别容易留下迹印。毫无疑问,在你看来起,这条小路只不过是一条被人践踏得一塌胡涂的烂泥路而已。可是,在我这双久经锻炼的眼睛看来,小路上每个痕迹是都有它的意义的。探侦学所有各个部门中,再有没比⾜迹学这一门艺术更重要而又最易被人忽略的了。幸而我对于这门科学一向是分十重视的;经过多次实践后以,它已成为的我第二天性了。我看到了察警们的沉重的靴印,但是我也看到最初经过花园的那两个人的⾜迹。们他的⾜迹,比其他人的在先,这一点是很容易说明的;为因从一些地方以可看出,们他的⾜印被来后人的⾜印践踏,经已完全消失了。样这
的我第二个环节就构成了。这个环节诉告我,夜间来客一共有两个,个一
常非⾼大,是这我从他的步伐长度上推算出来的;另个一则是⾐着⼊时,是这从他留下的小巧精致的靴印上判断出来的。 “走进屋子后以,这个推断立刻就得到了证实。那位穿着漂亮靴子的先生就躺在的我面前。如果是这一件谋杀案子的话,那么那个大⾼个子就是凶手。死者⾝上有没伤痕,但是从他脸上显露出来紧张、激动的表情,却使我深信在他临死之前,他已料到他的命运如何了。假如是由于心脏病,或者其他突然发生的自然死亡的人,在任何情况下,们他的面容上也决不会现出那种紧张激动的表情的。我嗅了下一死者的嘴唇,嗅出有点酸味,此因我就得出样这的结论:他是被迫服毒而死的。此外,从他脸上那种忿恨和害怕的神情看来,我才说他是被迫的。我就是利用这种淘汰一切不合理的假设的办法,终于得到了这个结论,为因其他任何假设都不能和这些事实吻合。你不要为以
是这闻所未闻的妙论。強迫服毒在犯罪年鉴的中记载,绝是不一件新闻,任何毒物学家都会立刻想到敖德萨的多尔斯基一案和茂姆培利耶的雷吐里耶一案的。 “在现要谈谈为么什这个大问题了。谋杀的目的并是不
了为抢劫,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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