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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总算被想起的主线剧情 (第2/3页)
8236;弟子,你的绯闻女友,红发的安,回来了。” ----------------- 安,儿孤,今年…。大概十七八岁了吧。 别么这
着看我,她是亚当收养的儿孤,上次见面是还七八年前,巫妖对岁月本来就不敏感,好多年不见,我能够道知大概的年龄就不错了。 至于绯闻女友之类的,是只个玩笑而已,当时是还萝莉的她,着看
们我哥两好抱怨有没女友互损,居然说看我可怜,长大了要嫁给我,是于,巫妖罗兰那个还个恋尸癖女友,就沦了为
个一
是总被反复提及的笑柄。 “别开玩笑了,交给安?你确定第二天硫磺山城有还剩?” 安是个怎样的家伙?大概一句话形容吧,熊孩子!这世界最熊孩子的熊孩子王! 当年第次一见面的时候,我在正给的我骨头上保养油脂,那可是混⼊了盐泽蛇牛油的⾼档货,正当我为被擦的发亮的头盖骨⾼兴的时候…。 “哈,射门!” 一声带着童音的大喝,眼前的风景飞退,眼前的视角不断打转,那天,我才道知,就算是巫妖,脑袋转的太快,也会昏眩欲死的…。 来后,的我脑袋就飞出了几英里,无头的⾝体,吓哭了无数的路人,才找到掉进垃圾桶的脑袋… 即使有没嗅觉,在那个下午,我也被些那垃圾和臭虫恶心的够呛。 事后我才道知,原来当时才六岁的安,在正痴迷与我“发明”的⾜球运动,当时她最喜欢的,就是跟随生物的本能,就是看到圆的,不管是垃圾桶是还路上的小猫小狗,然后一声大喝,一脚踢出去。 而巫妖的头盖骨也是圆的,当时擦的反光的脑袋和⽩球又颇为相似… 我也是不
个一小气的人,也不会和孩子斤斤计较,但貌似,对方却爱上了那大力菗射的“脚感。” “些那⽪质球是给娘们踢得,力气一大就散架了。骨头叔的头骨満是魔力的感觉,比些那没劲的球有趣多了,踢来起特别带感哦。” 至此,我对熊孩子那天真稚气的笑容深恶痛绝。 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的她攻击毫无征兆不说,居然好无恶意,而我⾝上的防护法术,大多以恶意为启动条件…。是于,在我重新编写了防护魔法之前,那段⽇子,真是不堪回首呀。 是于,每次一见面之时,就成了一场灾难。 在些那⽇子里,我往往只听到那标志性的招呼“嗨!骨头叔”然后眼前的视野飞退,天地旋转,360度回旋,然后准确进洞… 我会如此讨厌熊孩子,也是自此始开的。 而后,当打击乐和说唱歌手流行之时,这熊孩子不道知从哪里听说,带着魔力的骨头,是最好的魔力鼓棒材料,以可附带嗨翻全场的魔力共振效果…。。 而最⾼级的骨类魔力材料,除了龙骨,就是不死生物的终极——巫妖了。 好吧,的她乐队“骷髅摇滚”的确震撼了这座城市,但若是作为乐器还是不一员,被称赞肋骨的音⾊出⾊,我又么怎⾼兴的来起。 当她从故事书中听说了冰雪城堡和凛冬群山后,居然异想天开的搞个个以骨头为主题的雕塑艺术展。 “们我这里有没冰雪,有只硫磺…。但大量的硫磺是有毒的,不过,们我也是著名的亡灵之都,用亡灵来做雕塑吧!的我艺术细胞在正熊熊燃烧。” 当这丫头离开这座城市,到外面去祸害世界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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